Facebook 挑起隱私權大戰二月 17th 2009 | 作者 Jack | (2) 篇留言
Mark舉例,一般人發送電子郵件給另外一個人時(資訊分享),該資訊便有了兩份的副本,其中一份在寄件者的寄件備份中,另一份在收件者的收件夾中(怎麼這麼饒舌阿!),當計件者停止使用該電子郵件後,則收件者中的資訊依舊存在,已上述這個例子就能了解Facebook為何會做出這樣的條文修改。 當然,要是這樣簡單,就不會在Techcrunch上掀起大戰,截至文章刊登時已經累積了148篇的回應,許多網友都認為隱私權已經遭到濫用,好讓Facebook能使用這些資訊賺錢;也有網友持正面態度支持Facebook,認為這類資訊就像是搜尋引擎檢索網站後留下快取記錄,資訊已經存在於搜尋引擎的伺服器中。所以就各自的立場而言,會有這些衝突也不為過了。 倒是,既然要參與這類的社群活動,無論是上傳照片、或是發表意見,只有一句話就是”凡走過必留下痕跡”。筆者舉個例子,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晚間的新聞,昨天(2/17/2009)日本中川財務長音酒醉參與會議,醜態擺出結果導致辭職下台一樣,即使把網路上所有相關的影片刪除,其印象已深深烙印在我們的腦海中。 所以筆者提醒大家日後在參與社群活動時,還是要多加注意才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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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ipper Tech(原符碼印象)成立於2007年6月,旨在記錄網路上的大小事,包含網路趨勢、網路創業、網路行銷等,也希望從中獲得一些靈感,進而創立一些新的網路服務。最近買了iPhone 4正努力開發app中,嘗試往行動社群的應用前進。
當一個網站規模變大 走向商業利益時(無可避免)
這類的問題就會浮現
沒有一家公司可以完全不賺錢 還活的下去
沒錯 而且現在FB的社群人數眾多
小小的更動都會引起很大的回響的